(简称“现代中文学校的改革方案”一文的作者为作者)
作者观点我非常不赞成。相反,我认为这学校的家长理事会不但不能撤销,而且还要提高其质量并加强它的权威性,这是为保证此学校是家长所有制性质的唯一做法,从操作性上看,人数众多的家长协会是无法管理学校的。
现实中此学校就是在多年的家长参与和管理中成长壮大起来的,这还不说,90年代我们有过学校所有制性质的激励争论,最后多数家长赞同了一个理念(咚咚也在其中):希望我们的孩子在学习中文同时,感受到他们父母亲们愿为公益付出的那种精神,期望孩子从父母的身教中学到公益品德。当然我们明白任何所有制都有其缺点,但我们选择了这条路。同时我们也呼吁,希望喜欢其它所有制的人不要干扰我们,大可自己去办所学校,请留块“净土”给我们喜欢有点精神的人们。
在确定此体制后,学校在结构建设中建立了家长理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就是为保证学校这种性质。家长理事会是从家长中选举产生,是家长的代表,他们的loyaltyl是孩子,在此基础上,为充分发挥全社会有才能人士为学校服务,理事会向社会招聘校长,再有校长点将组阁校务会负责学校运转,校长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有对校长的雇佣和罢免权,理事会制定的方针由校长带领校务会贯彻下去,这就是学校运转的程序。
其次,家长协会的角色在当初学校结构的设计中是对理事会的补充和牵制。它的补充性体现在负责理事会理事选举工作,并保证选举的公正;它的牵制性在于有对理事会的罢免权,但为了怕罢免权形成对理事会日常工作的干扰,所以设定的罢免门槛很高,但如果理事会真的做了罪大恶极而且引出民愤的坏事时,家长们一定会群起而出,在出席者超过学校家长总数一半以上的家长大会上,家长协会就可以罢免理事会。这就是家长协会的功能。
现代中文学校现在的结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这十几年来的学校发展证明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不是说它不可以修改以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上学年末,在学校修改章程征求家长意见时,我提出了如何进一步提高学校理事会质量的意见和一些具体措施的建议,我把当时我的意见copy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第四章4款:
现学校规模已迫切需要更高质量的理事会,家长理事又是理事会的主体,如何能吸引更多、更合格的家长出来竞选理事已经是当务之急。我个人觉得现在是提高入会门槛和家长理事待遇的时候了,二者不可缺一。例如:理事候选人必须由若干前理事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亚特兰大呆了若干年和其孩子已经在本学校若干年。
另外,提高家长理事的待遇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对劳心者的认可和尊重!96年决定让校务会人员先有待遇是因为学校当时的经济条件不够(学费是$55,发展基金才$800左右),可是现在经济条件不一样了。客观上,在各届理事会中许多我朋友的家长理事心里的确存在种“不爽”(别跟我说大道理,我强调的是人之常情),跟校务会成员比,同劳不同酬,这种“不爽”严重妨碍着积极性,我建议家长理事待遇不得小于校务会成员待遇(或一步一步来,最终不少于校务会成员),报酬形式上如同美国公司董事会用的“会议津贴”方法,取代“一孩子学费免除”。如家长理事的奉献得到合理的认可和尊重,出来竞选的人就会多,择优入取,理事会质量就会提高,然后学校就搞得好,最后理事会荣誉也提高,最终希望我们理事会成员的荣誉像各教堂长老会成员在教堂受到尊重一样受到家长们的尊重,以致良性循环,这时还怕学校搞不好吗?
还有,请现理事会注意,你们现在修改章程应该考虑的是学校的百年大计,而不是怕别人会说你们,如果你们忌讳别人说理事会在改章程拿钱,你们大可把拿到手的待遇再捐回学校,以保持你们修改章程的勇气。”
(请参考http://www.asaecenter.org/PublicationsResources/whitepaperdetail.cfm?ItemNumber=22981 )
现在我想反问一句作者:难道把此学校改成分校完全独立或私人经营的,学校人群中就没有矛盾和冲突了吗?告诉你作者,私有制里照样有冲突,而且更残酷,只是他们不透明罢了,而我们是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