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中的坑(4)-莫名其妙的罚单
北京的林先生由于生意的关系,经常往返于中美两地,亚特兰大是他最常落脚的地方。看着这两年亚城的房市红红火火,他萌生了在这里买房的念头。一来可以做出租房投资,二来过两年孩子大了出来读书还能自住。
房子很快就锁定了。林先生是个谨慎的人,合同条款逐字逐句看了,产权调查的结果也是干干净净。唯一不太满意的是卖家坚持用自己认识的过户律师,让林先生有些不快,但想到也不是大问题,便没有争执。从看房到过户整个过程倒也顺顺利利,没出什么幺蛾子。
林先生领了钥匙,合计着先适当修整一下房子,然后放上市场,就可以迎接他随时可能出现的第一任房客了。谁知没过多久,房客还没等到,竟然先等到了国税局一张7000多美金的罚单。
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外籍人士买房,国税局要求交一项费用叫做预扣税。依照法律,执行交税义务的人是买家,但实际出钱的却是卖家。而卖家找的这位律师之前没有处理过这类过户案例,忘了替买家交这个预扣税,这国税局就把债讨到林先生头上了。
弄清原委,林先生赶紧给过户律师打电话,可谁知人一走茶就凉,律师根本不理。反正服务费已经到手,摆明了不想接手这个烂摊子。这种情况他只能自己花钱再请个律师,去跟这个过户律师打官司了。合着过户时的律师费用由他出,现在出了纰漏,还要再花钱去告他,真是劳民伤财,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结案后的服务也是我们过户律师的工作之一。就算这位同行因没有经验出了差错情有可原,但选择逃避、推卸责任就实在有失职业操守了。
我们律所在处理案子的时候一直本着严谨认真的原则,也是为了消除这样一些后续隐患。所以我的客户在过户之后最多可能会回来要一下丢失的过户资料,或者询问一些不明白的问题,并不曾出现林先生那样的状况。但上个星期我却收到一个客户的留言,说去年四月在我所办的过户案子,现在都快一年了,县地税局的房产税上房子依然在前屋主名下。地税局说是过户律师的过失,需要重新登记corrective deed。我一听吓了一跳,百密一疏,莫非真的是我们处理过程中出了问题?为了避免给客户造成困扰,我当下立马调出去年的案卷重新核查了一遍,然而并没有发现什么纰漏。带着满腹的疑问我又去地税局查看最近的地税,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是地税局在处理中出现了失误。其实事情到这儿,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我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但担心客户英文不好沟通不清楚,我决定帮她跟县地税局联系。衙门的电话总是难打,花了好几个小时打了好几通电话才终于找到负责人最终解决了问题。
事后客户很是感激,我也很高兴。虽然不在职责范围内,但遇上这种由我经手,有卷可查的案子,我都会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最大帮助。毕竟,客户满意才是我们的宗旨。然而遇到别的律师经手的案子,很多时候我就爱莫能助了。因为我不了解案情,不想根据自己的猜测而信口开河误导了客人。
总而言之,购房时找一位好的过户律师非常重要。不仅可以保障过户的顺利进行,避免过户后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而且还能享受到优质的后续服务。为了咱们“买得放心,住得舒心”,大家一定要慎重选择。